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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群艺馆(自治区非遗保护中心)2024年度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 2024-01-26 16:20:03 来源: 自治区文化厅 分享到:

目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群艺馆(自治区非遗保护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群艺馆(自治区非遗保护中心)单位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西藏自治区群艺馆(自治区非遗保护中心)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群艺馆(自治区非遗保护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西藏自治区群艺馆(自治区非遗保护中心)隶属于西藏自治区文化厅管理的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策划组织全区性、示范性、导向性、持续性群众文化艺术活动,辅导培训群众文化艺术业务骨干,开展群众文化艺术调研、理论研究和群众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负责组织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申报、保护、研究工作和数据库建设,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交流和保护工作;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队伍培训等;负责指导全区群众文化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承办自治区文化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西藏自治区群艺馆(自治区非遗保护中心)事业编制49名。内设办公室、辅导培训部、普查保护部、《雪域文化》编辑部、群众文化创研部、工艺美术研发部等6个部室。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群艺馆(自治区非遗保护中心)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群艺馆(自治区非遗保护中心)2024年度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收支总预算3633.8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60.4万元、上年结转873.41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214.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3.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6.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9.33万元。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2024年收入预算总量3633.81万元,同比减少2637.8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初预算调减,2023年结转数减少。其中:上年结转873.41万元,占24.0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60.4万元,占75.96%。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总量3633.81万元,同比减少2637.8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初预算调减,2023年结转数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743.31万元,占47.97%;项目支出1890.5万元,占52.0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60.4万元,同比减少347.8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部分项目执行进度缓慢,占2024年预算控制数,2024年整体项目预算财政压减。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760.4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41.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3.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6.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9.3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60.4万元,比2023 年执行数减少2235.85万元,主要原因:上年部分项目执行进度缓慢,占2024年预算控制数,2024年整体项目预算财政压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6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41.33万元,占84.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3.12万元,占8.08%;卫生健康支出76.62万元,占2.78%;住房保障支出119.33万元,占4.3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2024年预算数为2391.51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1493.72万元,下降38.45%。主要是上年项目数较多,项目执行金额较多,部分项目支出进度缓慢,2024年项目预算财政审减较多。

2.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创作与保护2024年预算数为823.23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12.5万元,上升1.52%。主要是本年年初预算含2022年非遗项目尾款。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159.12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12.45万元,上升7.82%。主要是2023年单位职工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64万元,与2023年执行数增加39.1万元,上升61.09%。主要是2024年退休人员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024年预算数为76.62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相同。

6.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24年预算数为119.33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相同。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43.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90.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994.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59.1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6.62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5.9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3.39万元、住房公积金119.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3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4万元,在职干部职工体检费8.47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88.11万元,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增加、体检费增加以及社保基数变更等。

公用经费152.51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31.35万元(办公费21.93万元、印刷费0.2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12万元、差旅费12万元、维修(护)费6万元、培训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万元、公务通讯补贴8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2万元、食堂补助45.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万元)、工会经费19.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7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0.74万元,主要原因是食堂补助、水电费提标。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27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年增加1.99万元,增长13.03%,主要原因是车辆运维费增加。

因公出国(境)0 团组、 0  人,公务用车购置 0  辆、保有 4 量,国内公务接待 0  批次、  0 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我单位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我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三公”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1.9万元,车辆保险1.27万元、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公共文化云)130.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1.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其他用车辆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

(四)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25个,资金3633.81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600.84万元,地方资金2032.97万元。重点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0个。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扶贫资金项目。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我单位不存在管理政府债券资金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区群艺馆(区非遗保护中心)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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