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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文化厅2024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4-01-24 17:56:26 来源: 自治区文化厅 分享到:

目录

第一部分西藏自治区文化厅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西藏自治区文化厅2024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总体情况表

十三、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十四、政府性基金基本支出情况表

十五、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六、项目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西藏自治区文化厅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4年度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二、2024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三、2024年度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四、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五、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六、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八、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事业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

五、其他收入

六、上年结转

七、重点项目

八、基本支出

九、项目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是政府机关机构,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研究拟订全区文化工作政策措施,起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3)指导、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

(4)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指导、推进全区文化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6)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指导、协调、规划全区文化产业,组织实施文化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全区文化产业发展。

(9)指导全区文化市场发展,对文化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市场。

(10)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性、区域性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1)指导、管理文化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12)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3)管理自治区文物局。

(14)与自治区旅游发展厅建立融合发展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根据职能对接文化和旅游部,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15)完成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设1个行政机关(即西藏自治区文化厅机关)、6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即西藏自治区歌舞团、西藏自治区藏剧团、西藏自治区话剧团、西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西藏自治区图书馆、西藏自治区民族艺术研究所)。其中:

1.西藏自治区文化厅机关内设10个处室: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下设机要秘书科、信息综合科;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规划财务处;艺术处;公共服务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产业发展与资源开发处;市场管理处;对外交流与合作处;执法监督处和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西藏自治图书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西藏自治区分中心、西藏古籍保护中心)内设机构8个(正科级):办公室、典藏部、古籍保护中心、图书采编部、阅览部、服务部(培训部)、网络部、资源部。

3.西藏自治区歌舞团内设机构8个(正科级):办公室、创研室、业务科、歌队、舞蹈队、管乐队、民乐队、舞台美术队。

4.西藏自治区话剧团内设机构5个(正科级):办公室、业务部、创作研究室、演员队、舞台美术队。

5.西藏自治区藏剧团内设机构8个(正科级):办公室、创作室、业务科、藏戏艺术保护研究室、演员一队、演员二队、乐队、舞台美术队。

6.西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内设机构6个(正科级):办公室、辅导培训部、普查保护部、《雪域文化》编辑部、群众文化创研部、工艺美术研发部。

7.西藏自治区民族艺术研究所内设机构2个(正科级):办公室(下设政工人事部、财务部)、创作研究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4年度西藏自治区文化厅系统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文化厅机关),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6个(自治区歌舞团、区藏剧团、区话剧团、区图书馆、区群众艺术馆(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区民族艺术研究所)。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2024年度部门预算

明细表

(详见附表1-16)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2024年度部门预算

数据分析

一、2024年度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4年文化厅系统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761.71万元,结转上年一般财政拨款资金4394.16万元,本年收入合计41155.87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收入36171.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2557.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收入970.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收入1456.72万元。2024年文化厅系统部门预算支出与收入一致。

二、2024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2024年文化厅系统年初预算收入共计41155.87万元,其中:结转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94.16万元,占10.68%;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761.71万元,占89.32%。

三、2024年度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4年文化厅部门预算总支出预计41155.87万元(基本支出21101.24万元,占51.27%;项目支出20054.63万元,48.73%)。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398.88万元(基本支出2180.11万元,项目支出218.7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66.01万元(项目支出366.01万元);图书馆支出3267.10万元(基本支出1638.54万元,项目支出1628.56万元);艺术表演场所支出1947.02万元(项目支出1947.02万元);艺术表演团体支出12981.3万元(基本支出10462.75万元,项目支出2518.55万元);群众文化支出2391.51万元(基本支出1324.24万元,项目支出1067.27万元);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支出573.5万元(项目支出573.5万元);文化创作与保护支出5094.4万元(基本支出523.12万元,项目支出4571.28万元);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支出43.3万元(项目支出43.3万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7108.71万元(项目支出7108.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34.33万元(基本支出1934.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47.13万元(基本支出447.13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171.67万元(基本支出160.01万元,项目支出11.66万元);老年福利支出4.1万元(基本支出4.1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33.93万元(基本支出133.9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07万元(基本支出80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9.24万元(基本支出29.24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456.72万元(基本支出1456.72万元)。

四、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4年文化厅系统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761.71万元,比上年的31395.18万元,增加5366.53万元,同比增长17.09%。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收入31789.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2545.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收入970.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收入1456.72万元。2024年文化厅系统财政拨款支出与收入一致。

五、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761.71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31395.18万元增加5366.53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预算中文化厅系统行政运行支出2300.11万元(基本支出2180.11万元,项目支出120万元)比上年2199.25万元增加100.86万元,同比增长4.5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80.09万元(项目支出280.09万元)比上年100万元增加180.09万元,同比增长180.09%;图书馆支出3254.36万元(基本支出1638.54万元,项目支出1615.82万元)比上年2333.37万元增加920.99万元,同比增长39.47%;艺术表演场所1947.02万元(项目支出1947.02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加1947.02万元,同比增长100%;艺术表演团体支出12731.65万元(基本支出10462.75万元,项目支出2268.9万元)比上年11418.41万元增加1313.24万元,同比增长11.50%;群众文化支出1910.4万元(基本支出1324.24万元,项目支出586.16万元)比上年2473.92万元减少563.52万元,同比下降22.78%;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支出573.5万元(项目支出573.5万元)比上年61.6万元增加511.9万元,同比增长831%;文化创作与保护支出4322.23万元(基本支出523.12元,项目支出3799.11万元)比上年1128.01万元增加3139.22万元,同比增长283.17%;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支出40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比上年52.1万元减少12.1万元,同比下降23.22%;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4429.87万元(项目支出4429.87万元)比上年6683.39万元减少2253.52万元,同比降低33.7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34.33万元(基本支出1934.33万元)比上年1875.3万元增加59.03万元,同比增长3.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47.13万元(基本支出447.13万元)比上年579.1万元减少131.97万元,同比下降22.78%;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160.01万元(基本支出160.01万元)比上年121.59万元增加38.42万元,同比增长31.60%;老年福利支出4.1万元(基本支出4.1万元)比上年5.45万元减少1.35万元,同比降低24.77%;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33.93万元(基本支出133.93万元)比上年127.97万元增加5.96万元,同比增长4.65%;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07万元(基本支出807万元)比上年785.64万元增加21.36万元,同比增长2.71%;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9.24万元(基本支出29.24万元)比上年28.02万元增加1.22万元,同比增长4.35%;住房公积金支出1456.72万元(基本支出1456.72万元)比上年1414.06万元增加42.66万元,同比增长3.01%。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中文化厅系统支出总计36761.71万元,比上年的31395.18万元,增加5366.53万元,同比增长17.09%。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1789.24万元,比上年26450.05万元,增加5339.19万元,同比增长20.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5.58万元,,比上年的2581.44万元,减少35.86万元,同比降低1.39%;卫生健康支出收入970.17万元,,比上年的941.63万元,增加28.54万元,同比增长3.03%;住房保障支出1456.72万元,,比上年的1414.06万元,增加42.66万元,同比增长3.0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部门预算文化厅系统基本支出21101.2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739.43万元,奖金928.49万元,津贴补贴8425.3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93.8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427.84万元;住房公积金1456.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31.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8.43万元。

2.一般公共部门预算文化厅系统基本支出21101.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093.31万元,主要为:基本工资2739.43万元,奖金928.49万元,津贴补贴8425.3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427.84万元,主要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34.3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47.1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30.9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9.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6.21万元、医疗费10万元;住房公积金1456.7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93.81万元,主要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1931.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5%。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50.18万元、印刷费0.7万元、咨询费11.5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67.02万元、电费220万元、邮电费20.62万元、取暖费106.4万元、物业管理费49.62万元、差旅费168.46万元、维修(护)费63.04万元、租赁费4.8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9.3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专用燃料费9.8万元、劳务费10.6万元、委托业务费11.53万元、工会经费242.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9.7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42.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8.43万元(生活补助255.29万元、医疗费补助100.8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29万元)。

六、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4年文化厅系统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101.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170.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85%,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093.31万元,主要为:基本工资2739.43万元,奖金928.49万元,津贴补贴8425.3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427.84万元,主要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34.3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47.1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30.9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9.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6.21万元、医疗费10万元;住房公积金1456.7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93.81万元,主要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8.43万元(生活补助255.29万元、医疗费补助100.8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29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1931.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5%。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50.18万元、印刷费0.7万元、咨询费11.5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67.02万元、电费220万元、邮电费20.62万元、取暖费106.4万元、物业管理费49.62万元、差旅费168.46万元、维修(护)费63.04万元、租赁费4.8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9.3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专用燃料费9.8万元、劳务费10.6万元、委托业务费11.53万元、工会经费242.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9.7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42.91万元)。

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部门预算中,厅系统“三公经费”共计168.99万元,比上年164.29万元增加4.7万元,同比增长2.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均为0万元,无增长变化;2024年我厅系统公务车辆共计36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部门预算143.29万元,比上年157.99万元减少14.7万元,同比降低9.3%,主要原因为单位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确保公车的管理和使用规范合理;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部门预算19.7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加19.7万元,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为:自治区民族艺术研究所申请购置公务车辆经费19.7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比上年6.3万元减少0.3万元,同比下降4.76%,主要原因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程序,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八、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度不涉及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度不涉及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我厅系统积极响应自治区财政厅号召,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机关运行经费。且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尤其是商品和服务支出由各单位自行分配,我系统相比较往年预算,水、电费支出增加明显;另外,厅系统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务接待费6万元,比上年6.3万元减少0.3万元,同比下降4.76%,主要原因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程序,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3.29万元,比上年157.99万元减少14.7万元,同比降低9.3%,主要原因为单位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确保公车的管理和使用规范合理;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部门预算19.7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加19.7万元,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为:自治区民族艺术研究所申请购置公务车辆经费19.7万元;其他经费如会议费、培训费等均有所压减。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文化厅系统2024年年初预算中,我厅系统政府采购项目共24个,共计5416.45万元。其中:区文化厅机关项目文艺精品工程650万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润心工程600万元、项目尾款406.61万元、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公共文化云)1480万元(属于中央转移支付性资金)、西藏特色文化产业之窗建设项目229.4万元、“文创西藏1+74”文化产业新兴业态培育工程之资源普查项目249万元、办公用房维修改造235.76万元、车辆保险5.07万元(属于其他运转类项目);区歌舞团项目剧场改造项目等项目尾款118.78万元、办公用房维修改造339.18万元、车辆保险2.96万元(属于其他运转类项目);区话剧团项目车辆保险1.69万元(属于其他运转类项目);区藏剧团项目公有房屋维修及剧场维修尾款94.93万元、车辆保险1.69万元(属于其他运转类项目);区群众艺术馆(区非遗保护中心)车辆保险1.27万元(属于其他运转类项目);区图书馆项目图书资料购置104万元、全国智慧图书馆体系建设项目250万元、办公用房维修改造644万元、车辆保险1.69万元(属于其他运转类项目);区民族艺术研究所项目车辆保险0.42万元(属于其他运转类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文化厅系统固定资产净值24473.8万元,其中房屋面积93792.01㎡,价值14343.98万元;公务车辆35辆,价值1429.45万元,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其他用车3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机动、下乡调研等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15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3台(套)。

(四)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1.2024年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年初预算中,文化厅系统所有项目绩效目标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80个项目,资金20054.63万元,其中:当年度一般公共预算15660.47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4394.16万元;当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中央转移支付资金9666.23万元,地方资金10388.4万元。我单位根据项目实施的不同内容,设置了不同的绩效指标(含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

2.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4年度部门整体预算支出36761.71万元,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各项资金安全有效,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详见附件2:自治区文化厅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自治区文化厅系统2024年年初预算中无扶贫资金及项目。我厅扶贫资金主要为中央补助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包括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提档升级、贫困村设备购置、贫困地区送戏下乡项目等),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我厅一是根据项目具体内容,制定了相关的实施方案;二是加强扶贫资金的使用监管,针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专项调研;三是做好扶贫资金相关项目的绩效目标设置以及绩效自评工作。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我部门不涉及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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