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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文化厅2023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3-02-08 11:41:10 来源: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 分享到: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2023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总体情况表

十三、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十四、政府性基金基本支出情况表

十五、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六、项目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3年度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二、2023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三、2023年度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四、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事业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

五、其他收入

六、上年结转

七、重点项目

八、基本支出

九、项目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是政府机关机构,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研究拟订全区文化工作政策措施,起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3)指导、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

(4)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指导、推进全区文化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6)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指导、协调、规划全区文化产业,组织实施文化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全区文化产业发展。

(9)指导全区文化市场发展,对文化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市场。

(10)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性、区域性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1)指导、管理文化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12)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3)管理自治区文物局。

(14)与自治区旅游发展厅建立融合发展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根据职能对接文化和旅游部,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15)完成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设1个行政机关(即西藏自治区文化厅机关)、6个全额事业单位(即西藏自治区歌舞团、西藏自治区藏剧团、西藏自治区话剧团、西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西藏自治区图书馆、西藏自治区民族艺术研究所)。其中:

1.西藏自治区文化厅机关内设10个处室: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下设机要秘书科、信息综合科;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规划财务处;艺术处;公共服务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产业发展与资源开发处;市场管理处;对外交流与合作处;执法监督处和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西藏自治图书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西藏自治区分中心、西藏古籍保护中心)内设机构8个(正科级):办公室、典藏部、古籍保护部、图书采编部、阅览部、服务部(培训部)、网络部、资源部。

3.西藏自治区歌舞团内设机构8个(正科级):办公室、创研室、业务科、歌队、舞蹈队、管乐队、民乐队、舞台美术队。

4.西藏自治区话剧团内设机构5个(正科级):办公室、业务部、创作研究室、演员队、舞台美术队。

5.西藏自治区藏剧团内设机构8个(正科级):办公室、创作室、业务科、藏戏艺术保护研究室、演员一队、演员二队、乐队、舞台美术队。

6.西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内设机构6个(正科级):办公室、辅导培训部、普查保护部、《雪域文化》编辑部、群众文化创研部、工艺美术研发部。

7.西藏自治区民族艺术研究所内设机构2个(正科级):办公室(下设政工人事部、财务部)、创作研究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3年度西藏自治区文化厅系统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文化厅机关),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6个(自治区歌舞团、区藏剧团、区话剧团、区图书馆、区群众艺术馆(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区民族艺术研究所)。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2023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详见附表1-16)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3年度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3年文化厅系统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395.18万元,结转上年一般财政拨款资金14504.23万元,本年收入合计45899.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收入40939.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2593.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收入943.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收入1414.06万元。2023年文化厅系统部门预算支出与收入一致。

二、2023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2023年文化厅系统年初预算收入共计45899.41万元,其中:结转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504.23万元,占31.6%;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395.18万元,占68.4%。

三、2023年度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3年文化厅部门预算总支出预计45899.41万元(基本支出20180.95万元,占43.97%;项目支出25718.46万元,56.03%)。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205.62万元(基本支出2078.11万元,项目支出127.51万元);事业运行支出9.98万元(项目支出9.9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37.96万元(项目支出1937.96万元);图书馆支出2842.47万元(基本支出1583.41万元,项目支出1259.06万元);艺术表演场所支出1581.19万元(项目支出1581.19万元);艺术表演团体支出15633.66万元(基本支出9871.67万元,项目支出5761.99万元);文化活动支出724.56万元(项目支出724.56万元);群众文化支出4401.98万元(基本支出1288.29万元,项目支出3113.69万元);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支出70.03万元(项目支出70.03万元);文化创作与保护支出3579.84万元(基本支出422.35万元,项目支出3157.49万元);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支出67.35万元(项目支出67.35万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7893.1万元(项目支出7893.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75.3万元(基本支出1875.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79.1万元(基本支出579.1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133.84万元(基本支出121.59万元,项目支出12.25万元);老年福利支出5.49万元(基本支出5.45万元,项目支出0.04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7.97万元(基本支出127.9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85.64万元(基本支出785.6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8.02万元(基本支出28.02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5万元(项目支出2.25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414.06万元(基本支出1414.06万元)。

四、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3年文化厅系统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395.18万元,比上年的30602.56万元,增加792.62万元,同比增长2.5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收入26450.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2581.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收入941.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收入1414.06万元。2023年文化厅系统财政拨款支出与收入一致。

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395.1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792.62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预算中文化厅系统行政运行支出2199.25万元(基本支出2078.11万元,项目支出121.14万元)比上年减少47.34万元,同比下降2.11%;事业运行支出8万元(项目支出8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无增长变化;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比上年减少1543.27万元,同比下降93.92%;图书馆支出2333.37万元(基本支出1583.41万元,项目支出749.96万元)比上年减少74.47万元,同比下降3.09%;艺术表演团体支出11418.41万元(基本支出9871.67万元,项目支出1546.75万元)比上年减少607.77万元,同比下降5.05%;群众文化支出2473.92万元(基本支出1288.29万元,项目支出1185.63万元)比上年减少1901.63万元,同比下降43.46%;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支出61.6万元(项目支出61.6万元)比上年减少8.4万元,同比下降12%;文化创作与保护支出1128.01万元(基本支出422.35万元,项目支出705.66万元)比上年增加9.09万元,同比增长0.81%;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支出52.1万元(项目支出52.1万元)比上年减少0.84万元,同比下降1.5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6683.39万元(项目支出6683.39万元)比上年增加5126.34万元,同比增长329.2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75.3万元(基本支出1875.3万元)比上年增加25.71万元,同比增长1.39%;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79.1万元(基本支出579.1万元)比上年增加311.54万元,同比增长116.44%;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121.59万元(基本支出121.59万元)比上年增加72.41万元,同比增长147.23%;老年福利支出5.45万元(基本支出5.45万元)比上年增加5万元,同比增长1111.1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7.97万元(基本支出127.97万元)比上年增加27.08万元,同比增长17.47%;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85.64万元(基本支出785.64万元)比上年减少83.34万元,同比下降9.6%;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8.02万元(基本支出28.02万元)比上年减少2.31万元,同比下降7.62%;住房公积金支出1414.06万元(基本支出1414.06万元)比上年减少101.02万元,同比下降6.67%。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中文化厅系统支出总计31395.18万元,比上年的30602.56万元,增加792.62万元,同比增长2.5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万元,比上年的8万元,增加0万元,无增长变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450.05万元,比上年的25858.34万元,增加591.71万元,同比增长2.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1.44万元,,比上年的2166.78万元,增加414.66万元,同比增长19.13%;卫生健康支出收入941.63万元,,比上年的1054.36万元,减少112.73万元,同比降低10.69%;住房保障支出1414.06万元,,比上年的1515.08万元,减少101.02万元,同比降低6.6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部门预算文化厅系统基本支出20180.9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670.98万元,奖金902.39万元,津贴补贴8166.3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06.2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459.02万元;住房公积金1414.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54.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7.11万元。

2.一般公共部门预算文化厅系统基本支出20180.9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219.05万元(基本工资2670.98万元;奖金902.39万元;津贴补贴8166.3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459.02万元,主要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75.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79.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02.6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8.0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2.99万元、医疗费11万元;住房公积金1414.0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06.22万元,主要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654.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0%。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万元、办公费102.56万元、印刷费0.3万元、咨询费11.5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57.62万元、电费157.4万元、邮电费17.22万元、取暖费113.53万元、物业管理费35.44万元、差旅费129.6万元、维修(护)费62.44万元、租赁费0.5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11.6万元、公务接待费6.3万元、专用燃料费9.4万元、劳务费3.2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235.68万元、福利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8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2.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7.11万元(生活补助177.65万元、医疗费补助99.4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03万元)。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3年文化厅系统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180.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526.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80%,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8219.05万元(基本工资2670.98万元;奖金902.39万元;津贴补贴8166.3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459.02万元,主要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75.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79.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02.6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8.0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2.99万元、医疗费11万元;住房公积金1414.0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06.22万元,主要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7.11万元(生活补助177.65万元、医疗费补助99.4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03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1654.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0%。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万元、办公费102.56万元、印刷费0.3万元、咨询费11.5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57.62万元、电费157.4万元、邮电费17.22万元、取暖费113.53万元、物业管理费35.44万元、差旅费129.6万元、维修(护)费62.44万元、租赁费0.5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11.6万元、公务接待费6.3万元、专用燃料费9.4万元、劳务费3.2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235.68万元、福利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8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2.08万元)。

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部门预算中,厅系统“三公经费”共计164.29万元,比上年增加21.58万元,同比增长15.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均为0万元,无增长变化;2023年我厅系统公务车辆共计35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部门预算157.99万元,比上年增加22.96万元,同比增长17%,主要原因为:在单位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确保公车的管理和使用规范合理情况下,由于燃油价格对比上年有大幅上涨,故燃油费有相应增长;公务接待费6.3万元,比上年减少1.38万元,同比下降17.97%,主要原因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程序,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度不涉及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度不涉及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我厅系统积极响应自治区财政厅号召,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机关运行经费。且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尤其是商品和服务支出由各单位自行分配,我系统相比较往年预算,水、电费支出增加明显;另外,厅系统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务接待费6.3万元,比上年减少1.38万元,同比下降17.97%,主要原因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程序,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7.99万元,比上年增加22.96万元,同比增长17%,主要原因为:在单位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确保公车的管理和使用规范合理情况下,由于燃油价格对比上年有大幅上涨,故燃油费有相应增长,其他经费如会议费、培训费等均有所压减。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文化厅系统2023年年初预算中,我厅系统政府采购项目共8个,共计3407.73万元。其中:区文化厅机关项目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公共文化云)1480万元、中华文化交融工程之西藏文化大讲堂300万元、西藏优秀传统文化网络传播与推广530万元(属于中央转移支付性项目)、全区边境村居巡回演出341.56万元(属部门项目)、车辆保险5.54万元(属于其他运转类项目);区歌舞团项目车辆保险3.23万元(属于其他运转类项目);区话剧团项目车辆保险1.39万元(属于其他运转类项目);区藏剧团项目车辆保险1.85万元(属于其他运转类项目);区群众艺术馆(区非遗保护中心)项目“美丽西藏 可爱家乡”优秀文化产品乡村供给工程460万元(属于中央转移支付性项目)、车辆保险1.85万元(属于其他运转类项目);区图书馆项目图书资料购置140万元(属部门项目)、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智慧图书馆)140万元(属于中央转移支付性项目)、车辆保险1.85万元(属于其他运转类项目);区民族艺术研究所项目车辆保险0.46万元(属于其他运转类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文化厅系统固定资产净值24473.8万元,其中房屋面积93792.01㎡,价值14343.98万元;公务车辆36辆,价值1469.58万元,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其他用车3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机动、下乡调研等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7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5台(套)。

(四)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1.2023年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年初预算中,文化厅系统所有项目绩效目标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35个项目,资金25718.46万元,其中:当年度一般公共预算11214.23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4504.23万元;当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中央转移支付资金7127.7万元,地方资金4086.53万元。我单位根据项目实施的不同内容,设置了不同的绩效指标(含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

2.2023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实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管理1个,主要是自治区群众艺术馆(区非遗保护中心)的“美丽西藏 可爱家乡”优秀文化产品乡村供给工程项目,属中央转移支付性资金,2023年度年初预算46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4.11%。

详见附件2:自治区文化厅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自治区文化厅系统2023年年初预算中无扶贫资金及项目。我厅扶贫资金主要为中央补助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包括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提档升级、贫困村设备购置、贫困地区送戏下乡项目等),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我厅一是根据项目具体内容,制定了相关的实施方案;二是加强扶贫资金的使用监管,针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专项调研;三是做好扶贫资金相关项目的绩效目标设置以及绩效自评工作。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我部门不涉及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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