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财务公开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9-01 11:58:13 来源: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 分享到: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 收支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总表

三、 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一)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机关

(二) 西藏自治区歌舞团

(三) 西藏自治区藏剧团

(四) 西藏自治区话剧团

(五) 西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

(六) 西藏自治区图书馆

(七) 西藏自治区展览中心

(八) 西藏自治区民族艺术研究所。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是政府机关机构,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文化艺术发展战略有关政策法规草案;拟订全区文化艺术事业、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文化系统的体制机制改革。

2.管理全区文化艺术事业,扶持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的文化艺术品牌;指导文化理论研究、文艺评论工作和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组织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

3.推进全区文化艺术领域的一般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一般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管理全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工作。

4.指导全区社会文化事业发展;指导基层文化队伍建设;指导、管理全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组织全区性群众文化活动。

5.协调拟订全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全区文化产业发展,承办对外文化交流项目,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和合作。

6.拟订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起草有关法规草案,组织实施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7.拟订全区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和管理文化市场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区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和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8.负责对全区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批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

9.拟订全区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区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10.指导、管理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及对港澳台地区的文化交流工作,组织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11.负责管理自治区文物局。

12.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内设10个正处级机构:办公室、艺术处、市场处、产业处、公共文化处、计划财务审计处、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纪检组(监察室)、外联处、非遗处。另设1个事业单位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2016年度决算明细表

(详见附表1-8)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自治区文化厅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决算26,918.9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175.62万元,下降10.55%。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自治区文化厅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918.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263.77万元,占总收入82.71%;其他收入7.57万元,占总收入0.03%;上年结转4647.62万元(属以前年度未完成的项目资金结转到本年度继续使用),占总收入17.26%。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自治区文化厅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918.9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9,684.88万元,占总支出73.13%;年末结转7234.07万元,占总支出26.87%。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自治区文化厅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683.76万元,比上年减少5664.42万元,下降22.3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自治区文化厅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19,683.76万元(属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683.7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按经济用途划分:

自治区文化厅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683.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43.52万元,占总支出48.99%,比上年同期减少4050.98万元,下降29.58%;项目支出10,040.24万元,占总支出51.01%,比上年同期减少1613.44万元,下降8.19%。

2.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

自治区文化厅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683.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624.27万元,占总支出43.81%,比上年同期减少4055.98万元,减少31.98%;公用经费支出1019.25万元,占总支出5.18%,比上年同期增加4.98万元,增长0.49%;项目支出10,040.24万元,占总支出51.01%,比上年同期减少1613.44万元,下降8.19%。

3.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划分:

自治区文化厅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683.76万元,按功能科目划分:

   序 号

            功能分类科目

     本年支出数
     (万元)

      占总支出比重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9,683.76


     1

行政运行

1799.17

9.14

     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0

0.25

     3

图书馆

3476.79

17.66

     4

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

789.87

4.01

     5

艺术表演团体

6772.57

34.41

     6

文化活动

463.04

2.35

     7

群众文化

2054.55

10.44

     8

文化交流与合作

34.58

0.18

     9

文化创作与保护

686.81

3.49

    10

文化市场管理

60.76

0.31

    11

其他文化支出

3495.62

17.76

五、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自治区文化厅2016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项    目

    预算数

   (万元)

      决算数

     (万元)

  备 注

                   合    计

206.82

152.9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52.38

1.39


3、公务用车费

154.44

151.51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54.44

151.51


    (2)公务用车购置




(一)“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1、自治区文化厅2016年度 “三公”经费预算数206.82万元,203.3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46万元,增长1.7%。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同期增加3.46万元,增长1.7%。

2、自治区文化厅2016年度 “三公”经费决算数152.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7.09万元,下降10.05%。原因一是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同期减少9.11万元,下降86.76%;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同期减少7.98万元,下降5%。

(二) “三公”经费预、决算差异情况分析

自治区文化厅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206.82万元,全年累计完成支出152.9万元,为预算的73.92%。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数52.38万元,完成支出1.39万元,为预算的2.65%,原因是厅系统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减少接待次数,控制接待规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54.44万元,完成支出151.51万元,为预算的98.1%,原因是厅系统各单位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控制车辆维修及油料费用支出规模。

(三)“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构成比例分析

自治区文化厅系统“三公”经费支出152.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39万元,占总支出0.91%,比上年同期减少9.11万元,下降86.76%,主要原因是厅属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减少接待次数,控制接待规模, 全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批,国内公务接待人次46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1.51万元,占总支出99.09%,比上年同期减少7.98万元,下降5%,原因是厅系统各单位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控制车辆维修及油料费用支出规模,年末车辆保有量43辆。

六、2016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6年厅机关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1533.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3.3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5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是开展各项展览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自治区文化厅2016年度政府采购总额949.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238.0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518.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193.19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自治区文化厅共有车辆4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1辆、业务用车36辆、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5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西藏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支出。

六、图书馆:反映图书馆支出。

七、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反映各类艺术展览馆、文化名人纪念馆(碑)的支出。

八、艺术表演团体: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门主管的剧院(团)等艺术表演团体的支出。

九、文化活动:反映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十、群众文化: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

十一、文化交流与合作:反映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活动支出。

十二、文化创作与保护:反映鼓励文学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十三、文化市场管理:反映由于文化执法检查等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四、其他文化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六、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七、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

十八、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未完成的项目资金结转到本年度继续使用)。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夺底路2号     邮编: 850000

备案号:藏ICP备07000001号gonganbeian.png 藏公网安备54010202000379号

主办: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