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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文化厅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09-06 11:03:56 来源: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 分享到:

目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2018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藏自治区文化厅2018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包括西藏自治区文化厅机关、西藏自治区歌舞团、西藏自治区藏剧团、西藏自治区话剧团、西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西藏自治区图书馆、西藏自治区民族艺术研究所等7个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是政府机关机构,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文化艺术发展战略有关政策法规草案;拟订全区文化艺术事业、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文化系统的体制机制改革。

2.管理全区文化艺术事业,扶持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的文化艺术品牌;指导文化理论研究、文艺评论工作和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组织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

3.推进全区文化艺术领域的一般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一般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管理全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工作。

4.指导全区社会文化事业发展;指导基层文化队伍建设;指导、管理全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组织全区性群众文化活动。

5.协调拟订全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全区文化产业发展,承办对外文化交流项目,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和合作。

6.拟订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起草有关法规草案,组织实施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7.拟订全区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和管理文化市场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区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和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8.负责对全区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批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

9.拟订全区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区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10.指导、管理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及对港澳台地区的文化交流工作,组织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11.负责管理自治区文物局。

12.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设1个行政机关(即西藏自治区文化厅机关)、6个全额事业单位(即西藏自治区歌舞团、西藏自治区藏剧团、西藏自治区话剧团、西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西藏自治区图书馆、西藏自治区民族艺术研究所)。其中文化厅机关内设10个正处级机构:办公室、艺术处、市场处、产业处、公共文化处、计划财务审计处、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外联处、非遗处;1个事业机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8)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2018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2018年度收入总计34,099.31万元,支出总计34,099.3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22.54万元,增长6.64%。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099.31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3,654.49万元,占总收入69.37%,系西藏自治区文化厅从当年自治区财政取得的资金;较2017年决算数减少2865.03万元,下降10.8%。主要是增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55万元,占总收入0.16%,较2017年决算数减少68.82万元,下降55.58%;主要是自治区图书馆将“其他应付款”科目资金纳入预算统一核算。

3、其他收入3073.14万元,占总收入9.01%,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3073.14万元,增长100%。主要一是文化厅机关将“其他应付款”科目的资金3072.98万元纳入预算统一核算,二是自治区话剧团将固定资产报废残值收入0.16万元纳入预算统一核算。

4、年初结转和结余7316.68万元,占总收入21.46%,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1983.25万元,增长37.18%;主要是以前年度支出预算为完成,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形成的结转和结余。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099.31万元。其中: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291.3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文化厅机关和下属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以及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方面的项目支出。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1169.68万元,增长5.54%,主要是: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提高人员工作标准,相应增加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3.45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厅机关和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相关支出。较2017年决算数减少66.71万元,下降4.42%,主要是人员去世等原因相应减少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58.77万元,系2017年下达的自治区图书馆周转房维修改造尾款支出;较2017年决算数减少630.48万元,下降91.47%,

4、年末结转和结余10,305.77万元,为本年度和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政府采购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1650.05万元,增长19.06%,主要一是增加财政拨款项目结转资金,二是由于文化厅机关将“其他应付款”科目中历年补助资金纳入“其他收入”科目和自治区话剧团将固定资产报废残值收入纳入“其他收入”科目,故增加非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0,916.4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01.55万元,下降2.83%。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91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16.4万元,占总支出46.95%;项目支出8598.86万元,占总支出27.81%;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801.19万元,占总支出25.2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916.45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功能分类科目

本年支出数

(万元)

占总支出比重

(%)

一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3,115.26

74.77

1

行政运行

2108.41

6.82

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2.28

0.17

3

图书馆

3224.79

10.43

4

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

49.74

0.16

5

艺术表演团体

9547.15

30.88

6

文化活动

1948.08

6.3

7

群众文化

2123.07

6.86

8

文化交流与合作

425.35

1.37

9

文化创作与保护

290.28

0.94

10

文化市场管理

15.2

0.05

11

其他文化支出

1825.57

5.9

12

文物保护

3.12

0.01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443.45

4.67

14

住房保障支出

58.77

0.19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7801.19

25.23

五、2018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2018年“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  注

合  计

265.05

156.46


1.因公出国(境)费

106

42.02


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3


(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45


2.公务接待费

41.54

0


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

0


(2)公务接待的人数

0


3.公务用车经费

117.51

114.44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17.51

114.44


(2)公务用车购置数

0


(3)公务用车保有量

34


(一)“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1、西藏自治区文化厅2018年度 “三公”经费预算数265.05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66.98万元,增长33.82%。主要一是根据文化部部省对口合作计划,我区组织“西藏文艺培训及学术交流团、演出团、西藏代表团”三批次赴墨西哥开展活动,增加因公出国(境)预算数106万元;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较2017年预算数减少28.18万元,下降19.34%;三是公务接待费预算数较2017年预算数减少10.84万元,下降20.69%。

2、西藏自治区文化厅2018年度 “三公”经费决算数156.46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21.03万元,增长15.53%。主要一是根据文化部部省对口合作计划,我区组织“西藏文艺培训及学术交流团、演出团、西藏代表团”三批次赴墨西哥开展活动,增加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42.02万元;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较2017年决算数减少20.63万元,下降15.27%;三是公务接待费决算数较2017年决算数减少0.36万元,下降100%。

(二) “三公”经费预、决算差异情况分析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265.05万元,全年累计完成支出156.46万元,为预算的59.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106万元,完成支出42.02万元,为预算的39.64%,主要是我厅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实施出国项目,机票和食宿费等方面以最低价格开支;公务接待费预算数41.54万元,未形成支出,主要是厅属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减少接待次数,控制接待规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17.51万元,完成支出114.44万元,为预算的97.39%,主要是厅属各单位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控制车辆维修及油料费用支出规模。

(三)“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构成比例分析: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56.46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21.03万元,增长15.5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2.02万元,占“三公”经费总支出26.86%,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42.02万元,增长100%。主要是根据文化部部省对口合作计划,我区组织“西藏文艺培训及学术交流团、演出团、西藏代表团”三批次赴墨西哥开展活动。因公出国(境)团组数3个,因公出国(境)团人次45个。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4.44万元,占“三公”经费总支出73.14%,较2017年决算数减少20.63万元,下降15.27%。主要一是厅属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减少接待次数,控制接待规模,二是厅属各单位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控制车辆维修及油料费用支出规模。年末车辆保有量34辆,较2017年较少3辆,下降15%,原因是根据藏财资批复〔2018〕174号文件批复,文化厅机关报废3辆车。

六、2018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8年西藏自治区文化厅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2378.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5.9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2.2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2325.95万元,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2040.02万元,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日常公用经费285.75万元,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2.28万元,主要是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14.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35.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79.13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西藏自治区文化厅共有车辆3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1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9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22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7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高度重视、成立机构。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藏财预﹝2017﹞75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的通知》(藏财预﹝2018﹞27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落实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我厅成立了以厅长为组长的文化厅系统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设办公室负责厅系统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厅规划财务处处长兼任,工作人员由厅规划财务处全体工作人员组成。并组织系统财务人员参加自治区财政厅举办的各类预算绩效管理培训班,加强对绩效管理相关政策和制度的学习。

(二)转变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

厅属各单位按照中央及自治区有关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转变“预算编制求多求大、资金管理重申请轻效益、喜爱囤积资金”的观念,强化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牢固树立强化以预算编制为龙头,预算执行为关键、预算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理念,将预算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和预算监督”的各个环节。在预算编制中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对每个预算项目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并接受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既定的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加强对各项资金支出的审核力度,确保各项资金安全有效;年终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对每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自评工作。

(三)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组织开展了文化厅系统预算绩效管理自查工作,2018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中“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贫困地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贫困地区戏曲进乡村”三个项目的绩效自评及2018年度文化厅系统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等工作。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2018年度无扶贫项目资金。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2018年度无政府债券资金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2018年度无重点、重大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西藏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行政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文化体育与传媒: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五、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支出。

八、图书馆:反映图书馆支出。

九、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反映各类艺术展览馆、文化名人纪念馆(碑)的支出。

十、艺术表演团体: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门主管的剧院(团)等艺术表演团体的支出。

十一、文化活动:反映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十二、群众文化: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

十三、文化交流与合作:反映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活动支出。

十四、文化创作与保护:反映鼓励文学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十五、文化市场管理:反映由于文化执法检查等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六、其他文化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八、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

二十、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十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支出未完成,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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