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文化(旅、广)局、区直各文艺院团、西藏军区政治工作部宣传处、西藏大学艺术学院、文艺两新: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设立文化奖、举办艺术节”的部署要求,聚焦“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战略目标战略任务战略要求,围绕区文化厅党组2022年“1181”总体工作思路,加强我区艺术人才队伍建设,发现、推出和培养优秀戏剧曲艺,繁荣我区舞台艺术事业,以优异成绩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决定在首届西藏文化艺术节期间举办“西藏自治区小戏小品曲艺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西藏自治区小戏小品曲艺大赛”
主办单位:西藏自治区文化厅
承办单位:西藏自治区话剧团
7月5日-15日(海选初赛)
7月19日—7月21日(复赛、决赛)
城关区人民剧场
区直三团、各地市文艺院团、军区政治工作部文工团、西藏大学艺术学院、各区县文艺院团、文艺两新等。
尼次
电话:17308996667
邮箱:961761820@qq.com
1.所有参赛选手须政治合格、遵纪守法、爱国爱党,具有扎实的业务技能水平。参赛作品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不能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决抵制低俗、庸俗、媚俗。
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民宣传教育体系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讴歌民族团结、爱国主义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着力推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喜迎党的二十大;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群众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推进乡村振兴;“老西藏精神”“两路精神”“孔繁森精神”;美丽新西藏,地球第三极;歌颂爱情亲情友情;其他具有精神高度、文化内涵和艺术价值等主题作品。
3.鼓励近几年创排的小戏小品、曲艺参赛,演出时长应当控制在15分钟左右。
4.参赛节目不得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其他专有权利的行为。
1.每个类别分组设西藏自治区文化艺术·格桑花小戏小品、曲艺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及优秀奖若干。
2.获奖者由西藏自治区文化艺术节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或奖牌。
各地市专业艺术院团至少推荐2个参赛节目、各区县艺术团至少推荐1个参赛节目,申报节目须填写《西藏自治区曲艺小品大赛申报表》,推荐单位加盖公章,将推荐作品视频(MP4格式)及剧本邮寄至城关区北京中路87号自治区话剧团,表格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961761820@qq.com)。
国务院部委网站
全国省级文化系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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