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负责抢救、发掘、收集、整理、保护戏曲、舞蹈、音乐、曲艺和美术等民族艺术;承担文艺研究、文艺评论、艺术创作、文化信息和文化政策的研究等工作。承办自治区文化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2个(正科级):办公室、创作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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