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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处
发布日期: 2021-09-03 20:02:00 来源: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 分享到:

主要职责:

拟订全区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自治区水准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区性艺术展演、展览及重大文艺活动。拟订文化科技创新发展和艺术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文化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组织协调文化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指导文化装备技术提升。承担区内社会艺术考级机构的审批和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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